沪剧电影《敦煌女儿》聚焦新时代的女性,讴歌民族英雄,是上海沪剧院一次大胆的创新。以往的沪剧作品以写实见长,贴近生活描绘家长里短,《敦煌女儿》则着重描绘家国情怀,着力刻画敦煌人“坚守大漠、甘于奉献、勇于担当、开拓进取”的“莫高精神”。同样,这部作品也体现了沪剧人立足传统文化、不断创新的精神,展现了艺术创作需要扎根现实的真谛。茅善玉说:“在新时代,如果不向前走,剧种原有的优势很快就会失去,所以要在传承艺术本体、遵循艺术规律的基础上,用浓浓的沪剧味道去塑造和呈现有文化品位、有思想内涵的好戏,与时代同行才能获得观众的喜爱。”北京盈科(重庆)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、文化传媒法律事务部主任程征律师表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,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、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。因此,恶意评分的用户可能会构成侵权,需要依法承担侵权责任,同时,那些针对演员的诋毁性评论,影响演员名誉的行为,根据行为的严重性,可能会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、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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